董事会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Ø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Ø制定并决定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

      Ø制定并决定本行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经营发展战略等;

      Ø制订财务预算决算、资本规划及利润分配方案;

      Ø制订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上市方案;

      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行股权和债券投资、资产购买及处置、资产核销和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对外捐赠等事项;

      Ø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监督其履职;

      Ø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务等。

     

    姓名

    性别

    职务

    辛树人

    董事长、执行董事

    叶东海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李维安

    独立董事

    杨小蕾

    独立董事

    方秋月

    独立董事

    朱   永

    非执行董事

    金同水

    非执行董事

    符懋赞

    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