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本行”)2024年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关联集合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给予南山集团关联集合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112.4亿元,其中: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7.4亿元,专项授信额度人民币55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其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民营企业。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宋建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16944191XU。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服装服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南山集团持有本行股权占比约2.35%,派驻监事1名,为本行主要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号令)的有关规定,南山集团及其关联集合属于本行关联方。

三、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及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审批后,南山集团关联集合在本行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112.4亿元,授信额度超过本行2024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次会议审核并通过了关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关联集合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行2024年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关联集合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业务的议案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行与南山集团关联集合的关联交易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商业原则。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议案均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已依法依规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合规性、公允性、必要性要求。

六、备查文件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