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服务价目表(2021版)说明
恒丰银行服务价目表(2021版)说明
一、收费依据:
1、《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号令);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制定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791号)、《关于免收代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费用的通知》(民发[2007]8号)、《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银行服务收费自律工作的六点共识》的通知》(银协发[2010]9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中国银保监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等。
二、价格分类:
第一章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服务价格标准表
第二章 恒丰银行个人金融服务价格标准表
第三章 恒丰银行公司金融服务价格标准表
第四章 恒丰银行分支行特色服务价格标准表
第五章 恒丰银行免费服务项目表(含普惠金融优惠)
其中,除第一章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第二章至第五章均为市场调节价。
三、咨询(投诉)方式:
1、95395(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2、书面投诉:www.hfbank.com.cn(门户网站“在线客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类客户,是指政府机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等。办理具体业务,还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行规定的相关条件。
2、小型、微型企业客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3、本行同城业务覆盖的区域范围不小于地级市,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属同城范畴。
五、本服务价格手册生效日期: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