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进行相关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我行近期将对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业务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1日收盘清算时起,我行暂停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延期开仓和现货实盘买入交易,现货延期平仓和现货实盘卖出交易不受影响。
二、客户可自行通过我行恒丰金电脑交易端申请终止本业务。自2022年2月28日清算时起,对于近三个月无持仓无交易的客户,我行将对客户账户进行清算后,解除与客户的委托关系。
三、考虑到贵金属市场风险较大,现有持仓和库存的客户请于2022年6月30日收市前自主平仓或卖出处理,对于2022年6月30日后,仍有持仓和库存的,我行有权代为代理办理结清及解除签约,并不再就此进行公告。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做好仓位控制及资金安排,理性投资,审慎交易。
特此公告。
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理解与支持!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